3月7日下午3时许,为贯彻和落实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洪组通(2018)6号和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洪司直党字(2018)3号文件的要求,我所党支部在党员会议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,党支部全体党员出席会议,在家的非党员律师列席会议。
市律师党委专职副书记肖颂等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会上,党员律师分别就个人的党性修养、党性原则等方面进行自我解剖,就支部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会议后,肖颂副书记对我所党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赞扬,同时提出了“三个建立、三个强化、三个统一”的新要求,鼓励大家再接再厉、继续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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